建校费、补考费以及提高班费等让学生家长头痛不已的名词,将从现实生活中消失——济南市今天在部署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时再次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紧弦”,瞄准十个重点,力促阳光收费。
这十个重点分别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生与入学、招生、分班挂钩的乱
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规范高中招生收费行为;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收费管理,严禁高校以任何理由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建校费、补考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规范各类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查纠不规范办学产生的乱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并在学期终了及时予以结算,严禁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坚决纠正地方、部门、单位、个人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收费、搭车收费;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将学校收费收入挪作他用;严肃查处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特长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等。(完)(记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吴红玲)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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