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近日对教师做有偿家教又有新规,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教学的在职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可“一票否决”,对本校、本班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一经认定,即责令其“下课”。 对于这个意在杜绝有偿家教的“严格”规定,不少老师和学生家长担
心其执行起来可能会有些困难。“我觉得这样的规定很好,是动真格的规定,老师不能做有偿家教了,我们就不用担心老师会在平时正常的教学工作中不用心了。”家长刘女士听说这个新规定后高兴地说。但是,也有人对此持有怀疑。一位数学教师说,一般情况下,老师不会说自己在从事有偿家教,知道的也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谁又会去报告学校呢? 对于这样的担心,南京市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实际上,学校实施起来“说难也不难”,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都是要进行公示的,有不同意见的,其他老师、家长、学生都能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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