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召开的山东全省自考会议透露,山东省目前正酝酿省招办与自考办合并成立教育考试院。教育考试院主管全省高、中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以整合各类教育考试,保障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整合各类教育考试
据了解,目前北京
、上海、天津及河北、湖南、湖北、陕西、广东等省市,近年相继成立了全省统一的教育考试中心或考试院,不再分设自考办和针对普通高考的招生办,而国家教育部也只设教育考试中心。
省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省市较早成立统一的考试机构,其教育考试规模较小是一个因素,分设自考办与招办意义不大。我省是教育考试招生大省,因此这方面改革更要求稳妥。现在随着技术方面的进步,为达到加强规范、强化命题、提高效率公平等多方面目标,适应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及今年起实行高考自主命题的迫切需要,成立统一的考试机构成为必然。
据了解,即将成立的省教育考试院,将首先对各类教育考试进行整合,涵盖现在的招办、自考办的所有业务,将包括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或称社会考试、中外合作考试等。现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高中会考等工作的会考办是否纳入未定。同时,考试院将大力推进社会考试的项目开发,积极拓展社会通用考试和海外考试,逐步将考试院建成面向社会、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的开放性、专业性、权威性考试机构。
制定统一考试规范
据介绍,目前考试的规范问题主要存在于考试组织实施环节,“多头办考”造成考试组织实施的某种程度混乱。一位曾参与相关考试组织的工作人员说,由于一些部门没有足够的组织实施相关考试的力量,甚至有的考试只要交钱就可拿到“合格证”,有不少前景好的考试项目做不起来。但由于部门利益,谁都不愿意放弃这块“肥水田”。
据介绍,教育考试院将具体制定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办法,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考试规范,并参与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各类考试的命题、制卷、考务、评卷、登统工作,负责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的公布,各类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组织,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等,确保各类考试的秩序、质量和权威性,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
统一掌握收费标准
从机构改革的角度讲,成立教育考试院将精简机构部门设置,减少职数。据介绍,考试院为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目前,省招办及自考办均为正处级单位,“两办”编制有100余人。据估计,合并后的考试院职数将减少到80人左右,同时下设几个主要处室:综合处、自学考试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考处、中师中专招生处、信息处、培训指导处、命题处等。省自考办主任王坦教授表示,目前有关考试院具体的机构、编制、职数及实施运作方案等问题,还正在积极酝酿之中。
考试院将专门设立命题处,意在强化命题环节,促进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和考试方法的科学化,尤其是从今年起我省列入分省自主命题省份,考试院命题处的设立将更彰显其意义。目前,省自考办设有命题科,承担自学考试的省内命题和部分全国性命题、华东区命题,其中承担全国性自考命题有十几门课程。从往年情况看,这三类命题大约各占1/3。在此基础上设立考试院命题处,既可在省内组织命题专家,也可抽调全国专家,根据达标式考试、选拔式考试等各类考试的不同特点,继续承担全国、华东及省内各类教育考试命题,更好地体现各类课程体系命题的“山东特色”。
据介绍,设立考试院,为便于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了可能。近年的连续扩招使各类考试、招生的组织实施备受关注,成立考试院将更便于对各类考试的规范管理。比如,统一掌握各类考试的收费标准,对广大考生来说,可能会少花不少“冤枉钱”。而对考试机构来说,会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考试招生运营的良性循环。比如自考、成考近年规模有所下滑,但非学历考试大幅增长,可互相补充。(记者 王原 通讯员 黄乐 苗坤)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