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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钟恋爱十三小时便确定结婚 条件满足就“闪婚”?
青岛新闻网  2005-03-02 12:05:49 羊城晚报
 

  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8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继“爱情速配”后,又一种情感快餐的“闪婚”成为现代都市一种新兴现象……(2月28日《羊城晚报》)

  “闪婚”的特点就是“多快好省”的实惠方式解决婚姻大事—————“时间成本、恋爱成本都低”。但这是对“闪婚”后的成功者
来说的,否则的话就是“只快不省”。从相应报道上来看,“闪婚”确实有成功者,但绝大部分却只能是闪电结婚后又闪电离婚。事实上,所谓的“闪婚”,嫁给的根本就不是对方的人,因为对方的人还根本就不了解。嫁给的不过是对方的条件而已。

  确实,“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的情况肯定存在。“工作要搏、事业要搏、要去挣钱供楼供车……太多的事情要做了,真没时间去恋爱”的人也肯定有。但正因为“闪婚”的一个“闪”字,也为婚姻埋下了很多隐患。正常婚姻是先恋爱后结婚,而“闪婚”则是先结婚后恋爱。而恋爱就有成功的也肯定有不成功。

  事实上,由于现在一些人越来越实际,“绿卡”、“饭票”、“房子”、公务员、华侨、白领、高级管理人员等条件往往是他们苦苦寻求的,所以,当条件出现后,他们当然要采用闪电战术了。至于其它的问题,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呀?但婚姻终归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的事情,基础不牢的结果难免是地动山摇。而“闪婚”的不断增多不也正说明,有些人只要满足了“条件”就开“闪”吗?至于会不会闪了腰,等闪完之后再说。(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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