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心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知识分子主要担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任。知识分子要实现这一重要社会价值,就必须把个人的命运与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起来。
知识分子是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进步离不开知识分子的作用。在我们党领导的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事业中,无数优秀知识分子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在不同战线上艰苦奋斗、流血牺牲,为新中国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无数优秀知识分子凝聚在党的旗帜下,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而锐意改革、不懈奋斗,才赢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辉煌。正是立足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党的十六大进一步确立了“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作用,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当我们充分肯定、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时,绝不能忽视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这就是: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力量。“生机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列宁全集》第1版第26卷第269页)知识分子只有在与工农群众的紧密结合中,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才能有效地把自己的知识和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也才能有效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假如我们认识不到这一点,把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与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对立起来,轻视工农群众在推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的巨大贡献,就只能把自己推到“英雄史观”、“精英史观”的唯心主义道路上去,甚至走向与历史相悖的歧途。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火山般地迸发出来。他们以满腔的热忱关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关注国家利益,在各自的岗位上刻苦钻研、默默奉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少数知识分子中也滋生着种种脱离实践、脱离社会、脱离人民的不良风气,在自我价值评判标准上陷入了种种误区:有的远离现实,故弄玄虚,“学问”做得晦涩难懂,只能供“圈内人”欣赏或自己把玩;有的飘浮不定,追名逐利,放松自己的知识更新和专业拓展,热衷于所谓“公共事务”;有的患得患失,斤斤计较,纠缠于个人恩恩怨怨;有的孤芳自赏,说着人民听不懂的话,做着社会不明白的事;有的哗众取宠,自卖自夸,自认为高人一等,与人民大众相脱离,甚至与社会主流相对立。凡此种种不良风气,尽管产生在少数人中间,但其社会影响不可忽视,它严重损害了知识分子的公众形象,影响着知识分子的价值实现,以至离间了知识分子同党和人民的密切联系。作为人民大众的一分子,知识分子价值实现的评判标准只能是一个,这就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
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是产生知识包括真理的根本源泉,也是检验一种知识是否有用、一个知识分子是否有价值的根本标准。一种自然科学知识是否有价值,归根到底要看它能否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一种社会科学知识是否有价值,归根到底要看它能否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素质。即使是那些相当抽象的基础学科知识,一时很难直接转化为推动生产力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但最终也不能脱离社会实践,不能脱离人民群众。是否有益于人民的事业,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这应当成为新的时代条件下知识分子价值评判的根本标准。假如我们的知识是有用的,但是这种知识不是用来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而是用来抬高个人声望,以此与国家和社会相对立,这样的知识还有什么用处?这样的知识分子还有什么价值?至于那些并不具有多少知识水平,而只会装腔作势吓唬人的所谓“知识精英”,就更谈不上什么社会价值了。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在生机勃勃地前进。这是十几亿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波澜壮阔的伟大社会实践,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和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历史潮流。我们坚信,深受着党和国家的培养、肩负着民族和大众的希望的广大知识分子,一定能够顺应潮流,与时俱进,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社会实践中去,为推进我们的伟大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1日 第十四版)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