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瑞成 报道
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张高丽主持并讲话 韩寓群王修智赵春兰出席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积极推进“八大建设”:
■物质基础建设
■“平安山东”建设
■民主法制建设
■社会事业建设
■“民心工程”建设
■“文明山东”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
■党的先进性建设
本报济南2月27日讯今天上午,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副书记王修智,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组长张志新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同志,省委常委,省几套班子负责同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韩寓群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和曾庆红同志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张高丽就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讲了重要意见。张高丽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很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对国际国内各种风险挑战,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需要,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美好愿望。我们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张高丽要求,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紧密联系我省实际,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积极推进“八大建设”,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要积极推进物质基础建设。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积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更加努力调整结构,更加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更加注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更加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更加自觉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要积极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机制“五个机制”。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建立完善法治的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实施依法治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法制意识。要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社会服务,强化社会保障,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要积极推进“民心工程”建设,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做好维护社会公正、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十项工作。要积极推进“文明山东”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诚信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积极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研究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张高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同规划、一同安排、一同检查。要着眼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三个体系”,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