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是青岛人,结婚后我们到西班牙生活,前年我们有了一个儿子。现在孩子已经2岁半了。因为孩子是在西班牙出生的,当时没有给孩子办理户口。现在我和丈夫回到国内了,不知道该办理什么手续才能给孩子落上户口。”昨日上午,市民邵女士拨打早报服务热线2881515反映说。
八大关派出所管理户籍的民
警就此解释说,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邵女士的孩子一出生就具有中国国籍。国外出生的孩子回国落户,需携带当地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孩子的护照,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办理户口等相关手续。本报记者
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方式中,各国的立法原则不一:有采取血统主义的,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有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即本人的国籍以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准,不问其父母属何国籍。根据西班牙国籍法规定,有国籍的孩子不能因为出生地在西班牙就可获得西班牙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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