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李女士近日在香港中路名度鞋店看中了一双棕色的靴子。售货员表示,因为是断码,就剩下最后一双,所以特价
优惠,原本要价259元,现价180元。李女士动了心就购买了。第二天,她发现,这双靴子皮面的颜色不一样,而且皮子的纹理差异太大。昨日,李女士去店里找服务员要求退换时,却被告知这双靴子是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还特意提醒,购物凭证上专门盖有一个印章,上面清楚地标明“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字样。李女士认为,购鞋时,如果知道鞋面有问题,自己绝不会购买。商场并没有讲清楚这双靴子皮面问题,只说断码,商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不符合《消法》的规定。(陈小宁)
上图:名度鞋店销售凭证上盖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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