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对“不对等协议”、“移动短信陷阱”和“电话卡余额作废”等电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治理。
电信服务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用户投诉的焦点,统计分析表明,上述三大问题是目前电信消费者反响最强烈的服务顽疾。
信息产业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无视用户权
益,在电信服务协议中有意强化企业权利,弱化用户权利,不得设置单方面的免责条款以推卸企业责任。
对于“短信陷阱”,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平台和支撑系统,规范业务提供流程,严禁以进行虚假宣传或含糊其辞误导用户使用,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服务行为。用户申请暂停或终止某项特定的服务时,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退出门槛。
对于电话卡,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其发行的电信卡设定有效期时,应合理设定,并在卡面显著位置予以标明。为方便用户选择和使用,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尽量延长电信卡的有效期、使用期,适当增加电信卡业务的品种,发行一些低面值的电信卡。电信卡有效期内,各电信企业应采取余额转存、赠送话费、充值延期、允许最后一计费单元通话或其他措施,为用户使用完卡内余额提供方便;电信卡有效期过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各电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冉永平)
特约编辑:舒薇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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