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王莉)这30元究竟该不该罚呢?
昨日中午,沈阳市皇姑区的白先生领着妹妹和两岁的外甥女到北行的一家超市逛街,趁大人不注意,小外甥女把一个巧克力握在手中……
2岁外甥女
手握巧克力
据白先生说,他妹妹家住于洪区红旗台镇,昨日领着刚满两周岁的孩子到城里看病,白先生
顺便领着妹妹和外甥女到北行的超市逛逛。
因为外甥女自己能走,两个大人就让孩子自己在超市里溜达。在超市里没逛太长时间,就给孩子买了点吃的,然后3人就结账离开超市。
就在3人走至超市出口时,突然超市的报警器大鸣,保安员上前让3人重过一遍出口,发现问题出在孩子身上,这时候,白先生的妹妹突然看到孩子的手里握着一个长条形的巧克力。
“从头到尾,大人都没有发现。”白先生说,“肯定是孩子趁大人不备的时候,从超市的货架上拿的。”
外甥女“偷”拿 舅舅挨罚
白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超市方面的几名保安将3人带至保卫室,3人被告知必须将兜内东西全部掏出来。
3人依言而做,“他们(保安)什么也没发现,但是说还要罚钱。”
接下来的事情,让白先生感到很疑惑,“一开始,他们说要罚500块钱,我不答应,他们又给降到100元,我就和妹妹说实在不行就报警,最后他们说给30块钱就行了。”白先生说,因为妹妹着急回家,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给了他们30元。
“不过我还是不服气,孩子那么小,她根本不懂事,你说这孩子拿的东西,大人也没看到,我还给你不就得了,怎么非得罚钱呢?”白先生有点想不明白。
记者随后与超市保卫部取得了联系,一位值班保安班长说,超市内曾经有小偷利用孩子盗窃,不过他并不清楚白先生的事情。“一般遇到老人和小孩拿东西,只要他们原物返还就可以了,超市没有罚钱的权利。”
律师:大人有责任超市也不能罚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的崔扬律师。就此事,崔律师认为:孩子在超市里拿了东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超市可以对监护人进行提醒或者教育,但超市没有罚钱的权利;如果超市怀疑对方是恶意利用孩子偷东西,可以报警。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