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2月25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近日,针对山西省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中随意扩轨招生、举办补习班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出台相关规定,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新学年开学后对高中学校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建立举报制度,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学校。
规定要求,高中招生工作要严
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扩大招生范围。坚决制止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补习班”,招收“补习生”,到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停办补习班。所有高中学校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55人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56人。严禁学校及教师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在节假日补课。高中教师工作日不得在社会办补习班上课,不许对本校、本班学生实行有偿补课。
严格规范高中学校招生广告宣传,山西省各高中学校的高考情况不能自行宣传。高中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校舍、学校法人、财务、管理机构、招生及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六独立”。对高中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实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两个“一把手”负责制,实行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同时,还将规范管理内容列为山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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