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谢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曾亲自将杀了人的儿子交给警方的郭先生,昨天,听到儿子获无期徒刑时,抹着眼泪深深地向三位法官鞠躬。
今年22岁的郭文思捕前是北京工业大学试验学院2001级学生。2002年,担任班长的郭文思与同样担任班干部的小佳恋爱。2004年8月28日,郭文思和小佳逛完街后
,因时间太晚就住进了崇文区一家酒店内。
因怀疑女友移情别恋,郭文思在房间内与小佳发生激烈争吵。次日凌晨3时左右,郭文思先掐小佳的脖子,后又用枕头捂住小佳的脸,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小佳死亡后,郭文思用多种方法自杀,但未成功。之后,郭文思在父亲的劝说和陪伴下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郭文思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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