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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百姓餐桌 愿食品安全不再是热门话题
青岛新闻网  2005-02-24 18:09:05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韩乐悟

  2004年发生的一起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还留在公众的记忆中:阜阳劣质奶粉,龙口掺假粉丝,“毒”韭菜、“毒”蘑菇……虽然食品安全监管一直处于多头和分散状态,但任何一家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都毫无例外地背负着公众的厚望,并不时地因这些事件的发生而成为“众矢之的”。

  食品
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和公众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使这些监管部门成为“高危行业”。质检部门不仅身在其中,且从今年1月1日起被加承新职责: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1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表示,今年食品安全仍是该局监管的重点,质检部门将“与各有关部门一道,努力使2005年成为食品质量安全年”。

  有关一项制度的几个数据

  总结近年一些执法部门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我国食品安全隐患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滥用工业添加剂;利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企业生产环境恶劣、卫生条件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食品质量;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欺骗消费者。此外,还有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等。

  对付这些问题,各有关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下了大功夫。仅以质检部门的“从源头抓质量”为例:2002年该局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具体包括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三项制度。

  日前记者了解到此项制度的进展及效果: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全国共有29661家企业获得31632张生产许可证书,占2001年企业调查总数的49%,这说明约50%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食品企业被淘汰。2004年抽查的65类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9%,但实施市场准入的上述五类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1.4%,比实施前总体提高了31.5个百分点。这五类食品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无证查处,全国已有12000家无证生产企业被查处。

  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十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向2801家企业发放3100张生产许可证书,其中大中型企业获证率已达90%。2004年抽查的食盐、方便面、酸牛乳、固体饮料等十类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

  茶叶、糖果制品等其余十三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目前这十三类食品已完成了企业必备条件专项调查,各地已开始受理审查发证工作。

  上述情况意味着,这项倾注质检部门大量心血、备受社会瞩目的食品质量准入制度正在全面推进,目前我国所有二十八大类食品已全部纳入市场准入监管。

  四句话概括的监管新机制

  2004年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问责风暴”刮起。但有人产生疑问:在权责不很明确的情况下如何问责?同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期进一步理顺、界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决定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

  为接受新挑战、经过多方调查研究,质检部门确立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全国建立实施“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

  纪正昆司长介绍说,统一管理即由质检总局负责构建全国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统一规范和管理全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类监管就是产品按风险高低、企业按规模大小、地区按经济发展程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重心下移和层级负责是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权责一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他强调,“要特别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力度,采取巡查、回访、强检、抽查、年审等措施,确保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性。”

  谁视食品安全重如泰山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说它“重如泰山”,是强调重视生命。用眼下最时髦的话,即“以人为本”。但是就我们整个社会而言,是否真正把食品安全看得重如泰山了呢?

  在以往对食品安全这一痼疾的分析中,常常见仁见智。有人将其归为监管缺位和不作为,有人说是因地方保护主义泛滥,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然阶段。但有学者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食品安全出现如此大的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增长模式出现了偏差。无论是监管问题还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都与我们的增长观念有直接的联系。”

  春节临近,各媒体争相报道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然而公众最终期盼的并非年节前的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门报告”和“特意提醒”。食品安全不再是热点话题之时,才是公众真正放心之日。

  张开食品市场安全过滤网

  本报记者姚芃

  近年来,食品安全堪为人忧。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工商行政管理则以民为天。基于这种民本理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布衣百姓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列为“一把手工程”,为民尽责解忧。去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尤其是大部分重点食品问题得到遏制。

  食品准入制度:将市场入口变关口

  近年来,工商部门改变事后查处、补救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预防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以记者在北京市的见闻为例,2001年北京市场的抽查结果表明,约30%至40%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约28%的猪肉含有“瘦肉精”。从2002年开始,北京市工商局在食品进入市场环节实施标准准入、协议准入、食品备案,在市场交易环节实施系统检测、全程追诉、信用监管、联合执法,在退出市场环节实施强制退出、协议退出、限期追回和无害化处理等十二项措施。

  两年多来,北京市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农业部、北京市卫生系统对北京市近年来的连续动态监测结果表明:蔬菜产品合格率每年增长近十个百分点,目前稳定在90%以上;“瘦肉精”降低到3%以内;水发产品甲醛的阳性率由过去的32%降低到当前的4%以下。

  北京只是个缩影。如今,各地工商部门依托市场准入,已在流通领域张开了一张巨大的食品安全过滤网。

  市场巡查制度:“大盗”“小扒”一齐查

  面对浩如烟海的食品市场,把问题食品拦在消费者的“篮子”之外,是十分艰巨的任务。

  为此工商部门全面落实了市场巡查制,在巡查中全面展开“六查六看”:一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二查进货票证,看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三查经销食品,看有无质量、卫生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四查包装标识,看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五查商标广告,看商标是否侵权,广告有无虚假、误导等内容。六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

  与此同时,车身标有红盾的工商食品检测车在各地往来穿梭,随时对市场出售的食品进行快速检验。这些食品检测车可以当场检测出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注水肉等有毒有害物质,工商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检测结果快速对涉嫌违法食品进行处理,及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身体健康。

  食品退市制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此类行为等于自绝”,这是河北省主要领导在该省香河三强屠宰厂因为鲜肉注水被北京市工商局强令退出首都市场后的批示。其实,领导的震怒远不及被逐出市场的惩罚更严酷———该厂食品至少一年内不能进入北京市场。

  这就是工商部门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第三道屏障:食品退市制度。该制度规定,对市场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主办方应及时报告工商部门,并函告问题生产企业属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令其整改。对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者为本地的,依法处罚;生产基地在外埠的,向其所在地政府和生产单位致函通报,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通报未予改正的生产企业,或因质量问题引起严重后果的,退出市场,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再进入市场。

  据了解,全国有27个省(区、市)的178个大中城市工商部门已建立了食品市场监控系统,可以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领导批示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来源,及时抽检不合格食品或其它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迅速出击,追查其进货渠道和所有销售场所,对问题食品在数小时内实现全部下架,强制退出市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将“黑名单”上网公示,充分利用信用惩戒机制,使失信者寸步难行。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为广大消费者导航

  今后,北京老百姓进市场购买食品,可以参考一下这一地区的“食品安全信用指数”,可以买得更放心。这是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最近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透露的。

  据悉,北京将“食品安全信用指数”定期向社会公布,每种流通领域食品都将拥有一本“信用档案”。北京市将把每年政府执法部门对食品的抽检结果、企业自检结果、社会举报情况、对生产基地的检查结果等多项数据汇总起来,综合分析后,以各区县为单位形成该地区的“食品安全信用指数”,定期发布,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并将对市场食品安全形势作出前瞻性风险评估,在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建立食品监控站,加强食品安全消费引导。

  据了解,各地的工商部门近年来都程度不同、形式各异地建立了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整合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以及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质量信息,公开发布,进行消费指导。

  去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17余万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617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11万余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9.2亿元,罚没3亿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4件。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缔无照经营数、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数、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数都呈下降趋势,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同上年相比提高了8%。细心的消费者会注意到,食品市场已清净了许多。

  中消协发布选购农资五项警示

  本报讯 (记者姚芃)鉴于当前农资质量和售后服务中存在诸多问题,中消协近日发布2005年第一号消费警示: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多看、多听、多问,避免上当受骗,并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慎重选择购买场所,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交易方式要正当,别贪图价格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二是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农机配件。

  三是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完好保存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五是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一方面可以尽快为自己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多农民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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