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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国计 有关部门要拿出切实措施
青岛新闻网  2005-02-24 18:07:34 中华工商时报
 

  当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须面对的“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迫切需要有关各方拿出切实举措,让人们不再被迫为“口”而“伤身”了。

  好在,我们看到了“行动”带来的力量。在近日各地召开的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与会代表关注和议论的焦点,而“食品安全”在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前所未
有的被提到了突出位置:1月18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探索建立覆盖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综合性、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月23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并对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定期抽检公布制度。有关部门将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检查监测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商品检测结果,积极引导安全消费。同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8项调控目标,其中“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赫然在列。

  与政府体现的决心相对应的,是不容乐观的食品安全形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不足。在刚刚统计出炉的2004年中国质量万里行所受理的投诉中,食品安全问题凸现形势严峻:食品安全类投诉达1277件,涉及超保质期、夹存异物、含量超标、原料掺假等多个方面。而发生在去年的一系列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案件,仍然让人们心有余悸。事实上,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确处于相当严峻的态势,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仍然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挑战,目前,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不足。

  去年频频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源还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法不依,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执法不严。尤其值得有关部门关注的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也存在着一定提升的空间,突出的一点表现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不够清晰。《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现实中,市场上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的机构众多,像前不久发生的“巨能钙”、“食用油”、“面粉”、“调味品”等众多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公布的结果多有矛盾,一时造成消费者认知混乱、无所适从。

  目前,我国在食品生产领域实行的是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两要素管理,而这两要素均包括结果安全和过程安全。有专家认为,从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的具体内容或者标准(均包括基本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或过程标准、管理标准等)来看,两者的许多内容是重复的。就核心内容来看,卫生管理与质量管理属于重复管理。这也是造成混乱的一大因素。所以必须明确的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具体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看到不同权威部门公布的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

  净化食品安全的战斗关乎国计民生,这一战,必须取胜,当然必须强调的是:要互相协调,胜之有道。(2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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