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教育局正式出台《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办法(下简称《制度》)。历时三年,成都各区(市)县数千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社会办学终于盼来了学生安全保障的执行法规,成都市数以十万计的大、中、小
学生终于有了切实的安全保障。
怎样保障学生安全?四体系力保学生平安
据了解,刚刚生效的《制度》,要求成都所有学校必须构建安全工作的四大体系,全力保障入校学生的安全。第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各级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专(兼)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第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要求学校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和管理体系。第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要求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要求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
此外,《制度》还设置了门卫管理、值班、用电安全等14道“安全闸”来保障学生的安全。
遇到事故怎样处理?六措施应对突发事故
《制度》对学校内突然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1、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2、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5、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6、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何追究安全责任?七规定问责学校领导
另外,新出台的《制度》还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进行了七项明确规定。按《制度》要求: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安监部门对安全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等。
此外,《制度》还将学校的安全责任细化为10级,分给了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
家长反应:成都爸妈们拍手叫好
记者昨日下午从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制度》试行办法已于昨日正式生效。截至昨晚7:00,新《制度》已经下发到了成都市各级学校管理人员的手中。
在《制度》出台的第一天,记者在成都市春熙路、盐市口等人口密集地对部分家长进行了随机调查。当被告知这个消息时,正在春熙路购买过节食品的王女士不由欢呼:“太好了!”原来,她儿子在市内一技术型学校读书,由于周边环境问题,时常出现一些意外事件,他们极为担心孩子的安全。如今,新《制度》对孩子的安全保障进行详细的规定,像他们这样的父母终于可以放心了。其他10多位接受采访的家长也都齐声叫好,而几位接受调查的学生也对此项制度表示欢迎,称自己可以更加安心地读书了。
(记者杨东)
特约编辑:张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