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证实:今年没听说有公务员加薪安排。另据近日媒体报道,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将审议的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报告,都没有关于公务员加薪的安排。这意味着,政府今年将不会安排增加预算资金为公务员统一加薪。
(《第一
财经日报》2月22日)
“公务员今年终于不加薪了”———这则消息何以引人关注,而且还成为一条重要新闻?
很明显,不加薪是新闻,意味着加薪已经不是新闻或者至少司空见惯了。的确,自1999年以来公务员已4次加薪,几乎一年一加,今年突然明确不加了,当然给人“新奇”之感。同样是工资薪水问题,“沿海许多地区农民工工资近20年几乎一成不变”,不过只是最近才在“民工荒”的背景下被人们提及。
其实,公务员也好,农民工也罢,薪水加或者不加,都应该遵循相应的规则来办,并不存在绝对的谁一定该加、谁不该加的问题。问题在于,这种加薪规则以及其背后蕴涵的秩序逻辑本身是否合理。比如,以公共财政资金为薪水来源的公务员,其加薪与否,怎样加、加多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讨论、决策程序?据了解,1999年以来4次公务员加薪,财政累计支出4066亿元,而“加薪从未通过人大审议”;由此可见,此前之所以公众对公务员加薪心存疑虑乃至不满,除了“该不该加”外,更关注的恐怕还是加薪决策规则和过程的不规范、不透明。显然,如果动用巨额财政预算“加薪”,不经过立法机关审议而只是由着政府———加薪的受惠者自操自办,那么基本的程序正义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从根本上讲,政府并非财政资金的主人,花别人的钱加自己的薪,岂能不受民意机关的审核、监督?
当然,笔者也并不一概反对公务员加薪。实际上,从全国范围来看,公务员的平均薪资并不是很高。但是,如果把公务员加薪作为一个全局性问题拿出来讨论,尤其是放在政府支出的轻重缓急上看,即使不考虑批准程序上的欠缺,笔者以为,频繁“加薪”也难言合理:近日,教育部部长感叹“最难的还是教育的投入不够”,我国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数字是,2003年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均比上年下降了0.08和0.04个百分点;据专家推算,我国养老金缺口每年700亿元,未来25年将达到1.8万亿元;煤矿安全欠账500亿元,导致事故频发……
显然,和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紧迫资金需求相比,在工资、福利等方面都已达到相当水准的公务员待遇,不宜再轻言增加。况且,近年来公务员一直是被社会热捧的职业,几十几百个人争抢一个职位的景象不断上演,如果加薪是因为公务员薪水低、缺乏职业吸引力,这些情况就很难解释了。
因此,透过“公务员今年不加薪”这件事,希望国家能尽快完善相关预算审批制度,使所有预算安排都更合乎法治的要求,充分体现国情民意。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