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常志鹏)记者日前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是2005年电力监管工作的重点。
据电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将适时把试运行的东北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华东电力市场由模拟运行适时转入试运行;
南方、华中电力市场开展模拟运行;积极推进西北、华北电力市场建设。
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积极培育竞争性购电主体。完善区域市场运营规则、市场监管办法、市场注册管理办法、市场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结算管理办法、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大纲。
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试点。
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方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电力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及时发布电价、电量与电费信息,开展“三公”调度专项检查。研究电网投资后评估办法。加强对非竞争性电厂监管。监督检查各项电价政策、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强化合同管理。
另外,电监会将加快建立电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力监管业务支撑平台,实行电力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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