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克隆,怎一个“禁”字了得?
新华社北京记者潘治 李雯
自出现以来便一直伴随着鲜花与诅咒的克隆技术,已经成为人类越来越无法回避的一个棘手难题。第59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18日以决
议的形式通过一项政治宣言,要求各国禁止有违人类尊严的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原本是期望给这一难题有个尘埃落定的结论,但却又如风乍起,引发诸多波澜。
面对克隆技术,有人高呼,它将为人类打开一个绚丽世界,诸多疑难杂症将随着克隆技术的发展而被一一攻克;也有人惊叹,它如潘多拉魔盒般将引发伦理道德灾难,甚至导致人类自我毁灭。支持抑或反对,成为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横亘在人类面前。
长期围绕克隆的争论,已经澄清了诸如克隆会造成历史人物再生、导致物种灭绝等错误认识,现在的问题基本分为两个,即对于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两种目的不同的克隆研究,究竟该如何分别对待?
顾名思义,生殖性克隆是以克隆出一个完整的人类个体为目的而进行的研究。鉴于目前技术手段不成熟,现有伦理道德体系无法容纳等诸多因素,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反对的态度。然而对于治疗性克隆这种以治病救人为目的而进行的研究,却又泾渭分明的出现了支持与反对并存的两种呼声。
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共同道德观点,已经让人可以在面对诸如是否该为了救一个绝世英雄而剥夺另外一个生命的问题时,一致说出个“不”字,这是因为人人有尊严,人人生而平等。类似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克隆研究中,即治疗性克隆所应用的胚胎在形成多少天后算是一个生命?如果在胚胎已经成为生命之后,是否可以剥夺其生命再去救治一个已在人世的生命?
如今多数观点同意治疗性克隆研究中培养胚胎不得超过14天,认为这期间胚胎尚未成为“人”。换而言之,治疗性克隆与生殖性克隆两者,在这14天内可谓是并轨而存,关键在于14天后是否让其继续发育成为真正人类个体。
由此可以看出,实际上生殖性克隆也好,治疗性克隆也罢,两者的技术实质从某个层面来说有着相当的共同之处。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如果允许治疗性克隆,将造成事实上的禁止生殖性克隆的“14天”这一底线难以防御,很可能会导致克隆人的出生,这也成为将两者一刀切统统反对者的理由。
人类社会在今天已经完全接受了试管婴儿,接受了器官移植,接受了为医治白血病患者而由其父母再度生育一名婴儿以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但回顾历史,这些医疗技术的重大进展问世之初,都面临着当时伦理道德观念的指责甚至谩骂。
如今,人类面对着如何对待克隆技术这一新的难题。在生殖性克隆被禁成为共识的情况下,与它只有“一纸之隔”且很容易越界的治疗性克隆,也面临着要求被禁的呼声。然而在尊重生命的要求下,我们应当认识到,在加强对治疗性克隆研究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人类的尊严和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原则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支持进行治疗性克隆研究,才是真正理性的态度。
英国罗斯林研究所克隆出了“多利”,将克隆这一难题带给人类。或许“系铃人”的声音值得人类在“解铃”时参考:“克隆之父”维尔莫特在2月8日获准克隆人体胚胎并从中提取干细胞后表示:“我相信,多数人支持这类(治疗性克隆)研究,希望它会成功。”
特约编辑: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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