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2日,董佐在法庭上。一次补考作弊未遂,竟让在重庆大学念大四的他失去了获得毕业证的机会,他决定求助庄严的法律为他讨回公道。实习记者
李文彬
摄
本报讯(记者
张力)重庆大学学生董佐在2004年5月23日毕业前一个月的英语补考中,叫同寝室同学廖某代考,结果被发现,学校随即勒令其退学并发给他肄业证书。董佐向学校申诉无果后,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重庆大学颁发结业证书、撤消行政处分。昨天,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
英语是“软肋”
董佐是甘肃农村的农家孩子。2000年临近高考,董佐获得了521分的好成绩,超出当年高考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36分。据董佐说,当年高考,他英语只得了75.5分,英语一直就是他的“软肋”。董佐最后被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录取。
进入大学后,英语始终是董佐唯一的弱科。大二上期,董佐又一次“栽”在了英语考试上,那次他的考试成绩是58分。
劝同学代考
到了大四,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董佐又报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大学英语(3)》的补考。2004年5月23日补考那天早晨,董佐到同班同学那里借考试用的耳机,准备参加10时20分开始的补考。当他来到同学宿舍的时候,正巧遇上同学廖某,由于两人平时关系不错,而且廖某的英语成绩很好,董佐为了自己考试更有把握,突发其想地对廖某说:“老廖,一会儿和我一起去考英语怎么样?”董佐解释到:“你跟我一起去考试,如果老师监考松,交卷时你写我的名字,我随便写一个名字就交了,如果到时监考严,我就写自己的名字,你随便写个名字就行,就当检验自己英语水平。”临考试前1个小时,廖某禁不住董佐的劝说,便答应了一起去考试。
作弊没能成功实施
进入考场后,董佐和同学廖某发现监考老师比较严格,双方都打消了作弊的念头,董佐在自己答题卡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开考不久,老师在检查证件时,廖某由于来得匆忙忘了带,所以在监考老师提供的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学号等信息。考场传填《考生登记表》,到廖某时,考虑到自己没有交重修费,如果写自己名字会重复记录成绩,因此廖某随便编写了一个“唐金”的名字,把此次考试完全作为一次检验自己英语水平的考试。
监考老师发现《考生登记表》和试卷上的两个名字不一样,廖某随即被带出了考场,随后董佐也被叫出考场。面对老师的讯问,董佐考虑到自己马上还有一个月就毕业了,而且这是他第一次违反校纪,他想如果将事情一五一十给老师坦白说了,学校也许回放他一码,给他个处分就完了。之后两人坦白了事情经过。
被学校勒令退学
董佐一边不安地等待着学校的处分,一边准备着最后的论文答辩。6月13日,董佐完成了所有科目的论文答辩,正在等待着毕业的时候,6月15日却收到了重庆大学根据《重庆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理》作出的《关于董佐等7名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分决定》:贸易与行政管理学院2000市场营销专业董佐,请同学廖某代考,经考场纪律检查小组审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董佐勒令退学处分。被勒令退学的还有帮助董佐代考的同学廖某。
2004年6月18日,董佐向学校提起了申诉,在申诉中董佐认为,自己和同学廖某进入考场后,放弃了代考的念头,填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因此,代考的行为客观上并不成立。虽然自己在考试前有作弊念头,但是并没有构成代考的事实,请求学校收回对廖某和自己的处分。
2004年6月24日,董佐收到了学校的申诉回复,复议结果是:事实清楚,处分无误。并在董佐办理离校手续时,发给了董佐肄业证书。
法院择日开庭
据董佐说,至今自己都不敢告诉家里自己被勒令退学了,那样,在家辛辛苦苦务农的父母会无法接受。
无奈之下,董佐开始查阅相关法律,并在2004年11月和2005年1月以“请求颁发结业证书”和“撤消行政处分”两个法律关系起诉了母校重庆大学,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两个案件。
昨天,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董佐请求颁发结业证书”一案。在法庭上,董佐认为,自己已经修满了学分,虽然英语考试不及格,但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毕业时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未修满学分者
,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按学校的规定补考,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董佐认为,自己应该属于毕业时不及格的,应作结业处理。
被告重庆大学在法庭上,拿出了《重庆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理》作为学校处理董佐作弊的依据和证据。
在审理中,合议庭宣布,由于“撤消行政处分”一案与“董佐请求颁发结业证书”一案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中止审理,择日开庭。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