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2月22日电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忠福贪污受贿1400多万元,2月21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忠福原系龙泉驿区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
记,并兼任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经法院审理,朱忠福自1998年至2004年1月共索贿9笔,合计金额1344万元;受贿4笔,合计69.8万元。采用虚假平账等手段,套取同安镇财政公款2笔共197万元,挪用公款25万多元。朱忠福获取的赃款主要用于个人炒股、集资和供他人开支等,造成大量赃款无法追回。 一审宣判后,朱忠福不服,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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