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将行骗目标盯准广告上征婚的男子,自称前世是“唐朝公主”,很有“背景”,“在广西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情。”一征婚男子上当受骗,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被骗去了8万余元。发现上当后经过艰难追讨,仍有4万多元没有追回。
刘先生在柳经商多年,据他
称,2004年7月中旬,他在报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后,一名自称“秦文”的女子联系上他。刘与秦多次相约吃饭、喝咖啡。刘说,秦自称在柳州市某单位秘书科工作,马上就要调到来宾市一单位任副局长。在之后的接触中,秦称自己很有能耐,因为她是佛教徒,前世是唐朝公主,并称她当时唐朝的亲戚现在是广西的领导,所以“在广西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情。”刘说,自己开始并不相信秦的这些话,但是秦每天打近20个电话给他,不断地讲这些事情,慢慢地他也就相信了秦。
2004年8月,刘的朋友与某建筑公司为工程款的事情打官司,秦称“官司必须让她介入,否则肯定赢不了。”这时,一自称秦的“大姐”的女子冒了出来,秦说“大姐”是她与佛教联系的中间人,只要给她8000元,刘的官司就能赢。
刘不同意,秦又与“大姐”商量,收了刘4500元,之后又以“请法官吃饭”、“打点法律顾问”等为由,多次向刘索取钱财。
据刘介绍,2004年8月,他姐姐的小孩高中毕业想进入一所大专院校读书,秦称自己也能帮忙,并要刘将2万元汇入一个账户内,但是之后没有任何回音。
8月9日,刘一位亲戚的小孩同样为上大学的事情,秦在索取了3万元后,又以打通各种关系为由,多次向刘的亲戚索取钱财。
刘说,在认识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他及亲戚共被骗取了8万余元,其中4万余元由刘汇进账户,其余的钱则是直接将现金交给秦。他总结秦的行骗手法说,她说话很有水平,并与从未露面的“大姐”一唱一和,来骗取人的信任。因为秦办理的几件事情都没有回音,刘渐渐起了疑心。他要求秦将骗取的8万余元还给他,并到秦的家里闹着要她还钱。秦自己写了一份协议,注明是在与刘谈恋爱时花了他的钱,但是秦表示只愿意归还有票据的4万余元,她还表示,只有刘签定这份协议,她才将这4万余元还给他。为了先拿回部分被骗的钱,刘只得在协议上签字。
昨日,根据刘提供的电话,记者试图联系秦及其“大姐”,但秦的3个电话号码都打不通,“大姐”的电话通了但一直没人接听。
柳州市红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祖检认为,秦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建议刘通过报案,由公安机关来侦察处理。而对于刘与秦签定的那份协议,韦认为刘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定的,在《合同法》属无效协议,协议无法掩盖秦用来遮掩其诈骗的非法目的。
(记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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