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20日联合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直接出资设立基金公司。三部委有关负责人称,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具体审批工作很快进入程序。
这其中分外引人注意的是,在上述政策推动下,中国商业银行此后将“纵深涉足”进入基金市场,有商业银行做大股东背景的基金公司将登台亮相,这将进一步加剧基金业内部竞争。基金业由此经历一个“优胜劣汰”过程,从而有力促进基金业长远发展,使投资者受益。经过数年普及推广,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在2001年推出后,“基金理财”这一理念已被中国许多老百姓所接受,中国基金业也得到迅猛发展。时至今日,中国境内基金公司已达50家左右,开放式基金早超过了100只,各公司激烈争夺客户。
从国外经验看,商业银行的介入,对基金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从事了开放式基金的发起、管理和受托业务。1991年由银行主管的基金公司约1100家,所管理的基金占所有基金总数的37%。1996年美国商业银行在开放式基金的资产已经达到了40%。
实际上,中国开放式基金刚设立之初,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渠道,就已“涉足”基金市场。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基金公司的巨额资金托管工作,并收取一笔可观的“基金托管费”。但是,身为资金的“管家”,商业银行却不能设立基金公司,来赚取“基金管理费”。近年来,让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呼声一直不断。
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其畅通的销售网络和丰富的客户资源,这对现有基金公司构成了非常现实的威胁。一方面,商业银行网点众多,普及率高,商业银行对自身设立的基金公司产品,自然青睐有加;另一方面,由于储蓄居民出于对商业银行固有的信任,更容易增强让其理财的安全感,这又让商业银行在基金销售竞争上更胜一筹。
不过,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后,现有的基金公司也无须气馁。基金公司能否持久生存,靠的是一个精于理财的团队,取决于谁能替客户取得更大的收益。基金公司从事的是代客理财业务,最终竞争力要靠理财业绩。在销售竞争方面之外,基金业绩才是基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内现有的一批基金公司,已经在投资管理方面显示出了较强的实力。
银行“纵深涉足”基金市场后,上述两类基金公司无疑将各展优势,加剧基金市场竞争和业内“洗牌”。今后,一批实力不济的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可能逐渐被市场淘汰,那些管理规范、有业绩、讲信誉的基金公司,将会做大做强,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记者
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