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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青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与会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除拿到本次会议材料外,还惊奇发现每人面前的会议桌上摆放着一个黑色的箱包,提在手里,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该市被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年度述职报告。“
一府两院”160多名被任命干部,在规定时间,按照《青州市人
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的要求写出并报送年度述职报告,这在该市还是首次。难怪一位委员面对这份特殊的“礼物”,不无感慨的说,这样以来,我们就可以结合平时掌握的社情民意,更有效地深入了解和评价被任命的每一名干部的任职情况……
其实,这只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深化干部任免监督的一个缩影。
换届以来,青州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人事任免的新路子,不断强化任免监督,干部任命严把四道“关”。一是法律考试关。被任命人员任命前一律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宪法为基础,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分别命题,增强考试的针对性,二是任前审查关。人大常委会接到“一府两院”的人事任免提请后,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任职资格、条件、提名程序、民主评议和公示情况等。三是任时审议关。在听取提请人对拟任人选的情况介绍后,要求拟任命人员到会作供职发言和表态发言,并当面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同时,做到三个不任命:未参加任前法律考试或成绩不及格者不任命、公示不过关者不任命、有明显执法过错者不任命。四是任后评议关。任后评议包括述职评议和年底述职。对被选举或被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述职评议前,该市人大常委会都组织评议调查组深入被评议人员的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为评议提供客观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把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政建设和接受人大监督等评议重点,实行面对面的公开评议,公开评议结果,通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并要求被评议人员根据评议意见认真及时整改,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目前,述职评议结果已成为该市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另外,除参加述职评议外的每一位被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底都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对年内工作向常委会作书面述职。年度书面述职延伸了监督触角,在监督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形势下不失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山东省青州市人大常委会
顾庆华 刘风霞)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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