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是规范和约束各国排放温室气体的国际协定。该协议遵循“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率先承担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义务,技术能力差、经济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暂时没有减排的责任,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减排义务。(来源:新华
社) 《京都议定书》目前限制的是发达国家,暂时与我国无关。然而,只要我们仔细掂量一下协议内容,看一看自己的增长模式,就会感到沉甸甸的责任。预测表明,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源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增长方式过于粗放。如果我们不能尽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我们将承受越大越大的环境压力。如处置不当,还有可能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京都议定书》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所谓机遇,是加速调整产业结构的机遇,抓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机遇。如果我们不能尽快走上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不能通过政策调整和科学进步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将无颜面对子孙后代。青山《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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