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屋外爆竹声声一片喜庆,躲在家里的王子楷却瑟瑟发抖。“他一听见鞭炮声就发抖”,昨天,匡淑英再次走进法律援助中心为儿子王子楷讨说法。2003年春节王子楷买鞭炮时,爆竹摊突然爆炸,王子楷的脸被深度烧伤。去年,崂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卖爆竹的伙计赔偿王家损失四万多元。判决下来,
赔偿款却迟迟不到位,两个伙计也没了踪影,匡淑英要求由摊主承担赔偿责任。
2003年2月2日是农历正月初二,26岁的王子楷喊上7个朋友开车去采购鞭炮。在崂山区松岭路,他和朋友进入一家爆竹店挑选,就在几个人要付钱时,小店突然窜出了火苗,满屋的烟花爆竹瞬间爆炸,来不及躲闪的王子楷被严重烧伤,面部几乎被毁容。活泼的王子楷从此沉默起来,丢了工作,也没信心谈女朋友,他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和电视、电脑为伴,偶尔外出也是戴着手套、面罩,拣夜深人静的时候出门。2004年,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经营爆竹摊的李英龙、单令杰因疏忽大意、安全保障措施不利被判承担四万多元的赔偿金。判决书下来,籍贯泰安的李英龙、单令杰却消失了,王家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匡淑英和丈夫收入不高,儿子不但没法赚钱还要花钱治疗,匡淑英决定把爆竹摊的摊主列为被告承担损失。
近日,崂山法院将再审此案,匡淑英委托了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儿子辩护。她表示,钱虽无法弥补损失,但至少可以让儿子安心。(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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