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城调队的最新统计结果,2004年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山东省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已从以家用电器消费为主的第二次消费浪潮,过渡到以家用汽车等高档固定资产为主导的第三次消费浪潮。2004年,全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0.16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2.51辆。
该调查显示,私家车需求快
速增长成为城市消费时尚。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支出404.48元,同比增长48.5%,其中家庭交通工具支出增长83.5%,城镇居民购买家用汽车数量比2003年增长1.5倍,人均购车支出135.23元,同比增长2倍。被调查的城镇居民购车贷款从上年的近乎“零支出”,扩大为今年的户均28.08元,城镇居民的购车档次有所提高。截至2004年末,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汽车2.51辆,增长了96.1%。
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继续得到改善。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0.1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从住房结构看,三居室以上的占到47.1%,两居室的为38.02%;从住房产权看,私人住房率达到91.9%,其中商品房率达到9.2%,分别扩大0.5和1.6个百分点,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贷款比2003年增长2.6倍;从室内居住条件看,48.21%的家庭进行了装修,59.5%的家庭拥有厕所浴室,39.7%的家庭使用管道煤气。
但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仍未得到遏制。据悉,2004年,我省被调查的城镇居民中10%的最低收入户和10%的最高收入户收入之比为1:6.46,比上年扩大了0.34个百分点。10%的最高收入户收入占全部收入的20%,与上年持平,10%的最低收入户收入占全部收入的4.1%,缩小0.2个百分点。(通讯员
秦红梅 记者 杨飞越)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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