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储户资金被盗,竟是经警所为。近日,利用工作之便偷窥储户密码的经警赵勇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赵勇在工商银行广州麒麟岗支行担任经警。他利用工作便利,在储户李×芬、魏×兰办理储存业务过程中,偷窥到两人在该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号和密码。
得知
李、魏两储户都开设了网上支付业务后,赵勇于2003年7月以伪造的士兵证在工商银行广州营业网点开设了9个账户,并申领了相应的9张工行牡丹灵通卡。2003年8月25日至28日,赵勇在广州大道北一网吧内,通过计算机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的网上银行,将李×芬账上共计94200元存款分几次转入其开设的多个账户内,并随后将款项提取。2004年1月21日、22日,赵勇在广州东莞庄一网吧内,将魏×兰账户内的6万元存款分多笔转入其开设的多个账户内,随后也将款项提取。
法院审理认为,赵勇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盗窃所得154200元。(胡军 尹辉 晓梅
中原)
责任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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