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李店乡李店村的一位老人站在计划生育宣传碑前(摄于2004年10月26日)。从2004年起,
国家在5个西部省市区、9个中部省和贵州省的各1个地(州、市)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每人从年满60周岁起享受年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如何深入持久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各级政府正在探索的重大课题。重庆等西部5省区市从去年初开始开展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有效改变了当地
农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态度,密切了干群关系,计划生育工作打开了新局面,这一试点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计划生育在一些地区,相当长时期采用的是单一的“惩罚多生”的措施。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许多农民之所以坚持生育多胎,特别是要生育男孩,不仅仅是观念落后,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式养老,如果没有男孩、多孩作保障,农民养老确实存在问题。
我国经济尽管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能力仍然十分脆弱。必须通过一种制度设计,既实现鼓励农民计划生育的目标,又使费用在国家和地方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重庆等地通过广泛调研提出,对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的农民给予奖励、扶助,运用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
令基层干部和计生工作者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制度创新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欢迎。许多年轻人通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实际行动支持这一制度。许多乡镇和村组干部认为,奖扶制度部分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获得了实惠,初步遏止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有助于有效控制人口增长。这一制度也让农民真切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党组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拉近了。
从单一的“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政策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这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转变的一个质的飞跃,为解决多年来困扰基层党和政府的难题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
当然,在试点地区,一些农民也担心,这项好政策会不会有朝一日突然中止、没有连续性。及时消除农民的顾虑,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在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地区,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奖励资金如何得到长期保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完)
(记者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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