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2月11日电(记者邓卫华)山东省统计局对2004年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山东省男性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女性的1.79倍。
调查表明,山东女性城镇居民的月人均劳动收入为353.27元,而男性城镇居民的人均月劳动收入为631.61元,是女性的1.79倍,这
说明山东省在就业与收入方面仍存在性别差异和不平等。此外,山东省城镇居民健康者人均月劳动收入为509.72元,残疾者人均月劳动收入仅为154.15元,说明健康状况对城镇居民自身的收入有较大影响。
调查同时显示,山东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随学历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大专学历者比中专学历者收入水平高出326.52元,硕士学历者与大学本科相比高出324.88元。城镇居民受教育程度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说明,教育贡献率正在稳步提高,人力资本在收入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呈现“脑体正挂”的状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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