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目前,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这是记者近日从科技部了解到的。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暂限于2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及科普电子出版物,由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项仅授予公民,所以其候选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作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的激励机制几乎是空白,各级政府的科技奖励对象范围中都没有科普的位置。新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则有效改变了这一点,充分肯定了科普工作者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科普工作意义和价值的认识和尊重。(张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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