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民春节期间饮食卫生安全,避免和预防食物中毒及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市卫生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单位发布“过年饭”安全消费警示,从采购、加工、烹饪、储存、就餐以及遇到纠纷等几个环节向市民传授吃好“过年饭”的绝招。
 
;选购食品“望闻问切”
市民采购食品时,应到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诚信度高、管理规范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
选购食品时要“望、闻、问、切”。对不新鲜、不卫生、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或质量可疑的商品不要购买,查看标签是否符合要求;定型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和散装食品的销售说明都应标注品名、生产者和地址、配方或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餐饮单位选购食品和原料时应索取有效证件、票据或证明,并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随同采购记录一起归档,妥善保存备查;对于采购的食品入库前,必须有验收制度,且建立登记。
在外就餐
睁大眼睛
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并查看该饭店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热力消毒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和水渍、无异味;药物消毒的餐饮具表面无油渍、无洗消剂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少吃或不吃生水产品,不吃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如有毒河豚鱼和有毒蘑菇等。
遇到纠纷
依法维权
市民如在餐饮消费时发生食品卫生问题,请及时拨打市卫生局投诉举报电话:0532-5788111;保护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造成健康损害的,应保存好就诊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记者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