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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趁天黑抢劫独行女青年,外地来青打工的郭某近日被李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该判决昨日生效。 去年9月25日晚12时许,从内蒙古来青打工的郭某酒后行至李沧区东山附近,尾随一名女青年至居民楼道处,上前抢夺女青年的皮包撒腿就跑。结果跑 出去没多远,就被附近群众抓获。(记者宋振涛)
去年9月25日晚12时许,从内蒙古来青打工的郭某酒后行至李沧区东山附近,尾随一名女青年至居民楼道处,上前抢夺女青年的皮包撒腿就跑。结果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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