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5日讯(记者周爱宝)
最近本报连续刊登《赚了手续费失去大市场》、《“你们收费俺遭连累”》、《银行收费到底有没有谱》等三篇报道,关注省城银行服务收费混乱、侵犯广大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今天,济南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向记者明确表示,物价部门对此事决不袖手旁观,一系列针对银行服
务收费的专项行动将于春节后展开,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是规范银行服务收费,切实把明码标价落实到银行服务业这片监管空白地带。
今天上午,记者应约来到济南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刘国凤介绍说,正如报道中所说,银行业服务收费是近年才开始,所以处于监管空白,这种局面不能继续下去了。
济南市物价局将依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其目的是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目前许多商业银行以为在营业场所把收费标准用纸张等形式悬挂15天就算进行了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是错误的。其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是有严格规定的。
刘国凤说,2005年春节后,济南市物价局将在省城银行业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以此来制止价格欺诈、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济南市物价局将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先与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有关落实措施,要求驻济的商业银行营业场所进行收费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公示可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各单位的收费公示栏(含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要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等方便消费者阅读的地方。对于ATM跨行收费等消费者反映较强烈的特殊问题,考虑到长期公示的需要,可采用有关程序让消费者在使用时通过机器显示。
刘国凤强调,明明白白消费,银行的服务明码标价,才能有利于银行业的长期利益,价格监管部门有责任督促商业银行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只有保护了客户的权益,银行才能最终获得收益。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