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和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已开始受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报时间为1月5日至3月10日,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10日。
据介绍,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可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和省政府自筹经费的资助,也可只申请其中1项。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将重点资助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外语成绩未达到出国留学标准的,如获重点推荐并提供有关证明,原则上也可申报。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留学基金委7月31日前公布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截至2007年底有效。申报受理机构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外事处(0531)6161888-11301,6109545;省人事厅录用流动处(0531)6062146。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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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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