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聿文
北京31岁的年轻人于凌罡因倡导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而备受社会关注。2月3日,在与《新京报》记者的对话中,面对外界的质疑,于凌罡认为,业主出资合作建房不是乌托邦,而是房产发展新模式。
此前,对于凌罡的合作盖楼,舆论的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于凌罡合作盖楼是老百姓当
家做主的一次尝试,是市场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另一种认为,在社会分工趋于成熟的今天,出现合作建房是一种反历史潮流的行为。
我基本赞成第二种意见。在我看来,与其说合作盖楼是房产发展的新模式,毋宁说这是由现行房产市场缺陷逼出来的一种无奈选择更恰当。
之所以这么评价,是因为房产市场不比一般的市场,它需要很强的专业开发技术和专业管理能力,并不是每个建房人都能驾驭市场风险。而合作盖楼则意味着原来由银行和开发商承担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将由建房人自己负责。
一般来说,除非某人是一个天生的风险爱好者,否则,面对看得见的风险,人们的理性选择应该是尽量避免。尽管于凌罡自称是一个敢用一生去实践的理想主义者,但从他不赞成别人复制他的模式来看,我想他还不是一个风险偏好者。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劳心费力地亲自去做,难道掏钱去市场买现成的不更省心吗?要知道,去年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已经相当可观。
所以,合理的解释应当是,于凌罡这么做有其不得已的“苦衷”。那么,他有什么“苦衷”使其甘冒失败的风险呢?只要看看房产市场的现状,大概就明白了。首先是房产价格居高不下。去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275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2.5%。10月的央行加息,也并未制止住房价上涨的势头。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房价更是一个劲地往上蹿,在上海的陆家嘴一带,商品房已卖到每平方米5万多元。不说工薪族,就是一般的有钱人,也难以承受这么高的价格。其次是房产交易中的欺诈现象以及业主维权困难重重。近年来,开发商的虚假、欺诈问题屡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热点,虚假广告、规划更改、不法中介、面积缩水以及质量问题等等,在房产市场俯拾皆是。而业主要是为此维权的话,则难上加难。
现实中太多的事例已经说明,以个人之力要去与上述现象博弈,简直是以卵击石。与其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上面,不如另辟蹊径或许能闯出一条新路来。事实上,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于凌罡看中的正是合作盖楼能够节省不少费用。除此之外,从于凌罡一再强调的“物业自主”和“底商收益”来看,前者指的是业主不再像以往那样以个人面对物业公司,而是组成一个机构,变弱势为强势,保证其权益,得到想要的服务;后者指的是包括底层商铺、楼顶广告牌等以往被开发商无偿占有的收益,现在业主都可以把它拿回来,为自己所有。也就是说,于凌罡认为,合作盖楼能够从根本上维护业主的收益,摆脱过去维权的困难。
“两害相权取其轻”,在于凌罡们看来,即使自己建房遭遇市场风险,也要强于买房过程中的虚高价格和权益损害。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而其背后则折射出人们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不信任。现代社会得以和谐运转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分工明确,像建房这样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房产公司去做,于凌罡们要做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现在,一个并不很专业的团体竟肯冒着风险为了用最少的钱买到最舒适的住宅而努力,说明房地产市场最基本的信用已经荡然无存,至少在这些参与合作建房的人看来是如此。从逻辑上说,一个无信的市场走到极端,就会出现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而在我看来,于凌罡们的个人集资建房,与原始的物物交换无异———只有自己干,心里才踏实。
所以,尽管不用担心合作建房会成为市场主流,但它是一个苗头,警示我们不能再对房地产市场乃至一切市场的种种缺陷和乱象无动于衷,如果这样的市场放任不管,迟早会被人们所抛弃。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