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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吊牌上标出虚高的价位,又以低很多的价格出售,这样的销售行为不就是价格欺诈吗?”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认同,但在我国现行法规里,建议零售价这种新的促销形式还没有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南昌市物价检查所所长李岩荣认为,目前法律规定的13种价格欺 诈中,却没有“建议零售价”,因此厂商的这一做法很难直接用相关法律去限制。因此,面对“建议零售价”这一新的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往往束手无策。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建议零售价”迷了眼。
南昌市物价检查所所长李岩荣认为,目前法律规定的13种价格欺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建议零售价”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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