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2日讯(记者王振国通讯员贾富彬)今天下午,我省18位市及分院检察长分别与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该“军令状”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下属跑官要官或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一把手的检察长将根据有关规定受到相应处罚。
据介绍,根据责任书的要求,我省各市及分院
检察长对本院和所辖地区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今年18个检察院将实现下列责任目标:反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不发生本院和基层院班子成员违规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跑官要官”、赌博、利用婚丧嫁娶敛钱财以及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和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不发生干警刑事犯罪和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恶性案件,不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脱逃等影响较大的事件;不发生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的问题,不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接受涉案人员的宴请、财物或向涉案单位和人员拉赞助、报销费用、扣押款物该返还不返还等问题;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规定,检察长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没有实现年度责任目标,或导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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