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被捧为上宾,享受厚禄等种种特权的老外高级技术、高级行政主管人员,如今不时陷入欠薪泥潭,成为上海追薪大军新成员。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在去年本市发生的“洋打工”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劳动报酬的占七成,成为发生数量最多的劳动争议。为
了讨回公道,“洋打工”们不惜对簿公堂。
50多岁的加拿大籍陈先生2002年被某外资公司聘为高级管理人员,月薪人民币3万元整,但他在拿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后就再也没有拿到过工资。在被聘后的第二个月,陈先生就被告知企业陷入困境暂时无法发工资,此后的10多个月中,陈先生收到的只是欠条,去年当陈先生将公司告上仲裁庭时,手里已经有厚厚一叠欠条,拖欠工资和各种费用合计近36万元。
在目前追薪的“洋打工”中,生产第一线的工程师、市场总监等高级销售人员,以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占多数,所欠费用包括欠付薪金、差旅费、福利待遇等,这些人员被欠薪的时间在数月至半年之间,最长的欠薪超过一年。
据分析,企业效益不佳、关闭或停业,是“洋打工”追薪的主要原因,但也不乏因其它纠纷引起的欠薪纠纷,而导致欠薪纠纷多的直接原因是“洋打工”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据了解,很多“洋打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工作岗位没有薪金数额,有的企业为了少缴税而有意模糊了薪金数额。
劳动部门统计,随着上海的进一步开放,在上海的“洋打工”迅速扩容。2004年上海受理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工作手续65459人次,与上年相比,增长51.8%。其中外国人新办就业证继2003年突破1万人后,去年达15573人,比上年增长40.2%。15573名以高学历者为主的“洋打工”来自112个国家,其中人数占前三位的国家分别是日本、美国和韩国。
劳动仲裁委相关人士昨天提醒,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获准聘雇的外国人之间有关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因此,外国人在沪打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保护权利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老外在沪打工请务必在协议上清楚、全面地表达所需表达的内容,避免出现不应有的误解和纠纷。□记者谢惠仁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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