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 “环保风暴”又有新进展。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这些文件已在环保总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北京宣布停建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环评报
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国家环保总局1月24日宣布,30个违法开工项目中的22个已按规定停止建设,但包括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在内的8个项目没有执行停建的规定。
据悉,在执行了处罚通知书这个程序后,如果三峡总公司依然不停建,环保总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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