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房的钱里有一笔维修基金,按照规定应该专门用于今后所购房屋的维修。近日从人民代表建议中才知道,北京百姓6年来交纳的住房基金不少于80亿元,但至今没有批准过一笔。这很让人想不通。
住房维修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如果费用不能从专项基金里列支,那就不外乎几种途径:一是没钱就拖着不修,遭
罪的是百姓;二是房主再掏腰包,负担者还是百姓;三是继续向国家财政或企业成本转移,等于房改不彻底。无论哪种情况,对国家、企业或个人都是额外负担,都不公平。这个问题并非小事,为什么就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呢?
如此巨大的资金就压在有关部门手里,不能正常使用,说轻了是不关心群众疾苦,说重了是对工作不负责任,是官僚主义。6年不能完善一项报批制度,其工作效率怎能令群众满意?百姓自己的钱不能用来为自己办事,这件事不该认真管一管吗?(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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