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猪肉市场的管理,保障市民猪肉消费安全,近日,市经贸委会同工商部门对市内四区30家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了抽查,检查情况表明,一证多猪、掺杂使假仍是农贸市场和中、小型超市猪肉的主要违规经营行为,原因是部分农贸市场、超市主办者管理意识差、入门查验
工作执行不到位,给非法猪肉入市留出很大的空间。
此次检查发现,市南区泰州路生活之家超市林治水经营非法入市猪肉,海诚德农贸市场1053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市北区市北蔬菜公司镇江路菜市高明春经营非法入市猪肉,镇江北路农贸市场2016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四方区鞍山二路农贸市场3038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鞍山一路农贸市场3007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商城路农贸市场猪肉质量安全情况较差,3080、3081、3082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李沧区湘潭路农贸市场4088、4087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板桥农贸市场4119、4116号摊位经营非法入市猪肉;兴山路农贸市场4069号摊位掺杂非法入市猪肉。
根据检查结果,市经贸委要求市内四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重视和加强春节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市内四区政府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春节猪肉市场监管力度,要加强对批发市场猪肉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中、小型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督促零售市场落实入门查验制度。(本报记者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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