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2004年年底,煤炭大省山西出台安全新规,目前这个省已有两起煤矿事故执行了这一赔偿标准。据了解,这是我国目前煤矿事故死亡赔偿的最高标准。尽管再多的赔偿金也无法换回矿工的生命,但山西执行的“高额”赔偿标准,足以令煤矿业主们“心惊胆战
”。 死一人赔20万创国内最高赔偿标准
2004年年底,山西接连发生了两起煤矿事故:12月9日下午4点20分左右,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工业集团下属的大贤煤矿三坑发生瓦斯爆炸,33名矿工遇难;一周后的12月22日早晨,乡宁县南午沟煤矿发生窒息事故,13名矿工遇难。盂县“12·9”矿难33名遇难矿工家属共获煤矿赔偿660万元,每名矿工为20万元;乡宁“12·22”矿难遇难者的赔偿协议也已签订,标准也将不低于20万元/人。
创下国内当前煤矿事故最高赔偿标准的20万元赔偿,备受关注。此前全国各地(包括山西在内)赔付给遇难矿工赔偿金只有1至5万元左右。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国煤炭行业每年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此行业从业人员以农民工居多,由于全国各地经济水平不等,遇难矿工获得的赔偿金通常只有几万元。
近年来,记者曾多次参与报道煤矿事故,地方政府和矿主赔付给遇难矿工的死亡赔偿金虽然一直在增加,但数额最高没有超过10万元。而据一些熟悉情况的安监人员介绍,前些年小煤矿的赔偿标准仅有2万元,甚至1万元。
死一人赔20万让矿主产生“割肉之痛”
20万元死亡赔偿,高还是不高?
1月中旬,记者赴“12·22”事故所在地乡宁县台头镇采访,发现政府、主管部门和煤矿老板对此反应不一。
台头镇分管煤炭的副镇长杜建刚说,20万元死亡赔偿根本不高,因为人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这项规定同时可促使煤矿业主不得不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投入。该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煤矿老板说,讲句良心话,生命是无价的,赔多少钱都不算多,但作为高危行业的煤炭生产有特殊性,谁也不能保证煤矿不出事。死一个人赔2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从自己身上割肉哪有不疼的道理?弄不好,家底也要赔个精光。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姜德义认为,遇难矿工大都来自农村,是家里的主要劳力和全家的顶梁柱,一旦不幸出事,他们的家庭很可能因此失去经济保障。设置高额死亡赔偿的目的是减少甚至杜绝死亡。
死一人赔20万买棺材不再比买药便宜
与煤矿业主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的赢利相比,遇难矿工所得到的区区几万元赔偿,根本不成比例。财大气粗的煤矿老板们,并不特别担心煤矿出事死人,因为他们“赔得起”,死亡赔偿根本动摇不了他们的财富根基。
一位安全监管人员说,在低赔偿标准下,矿主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心态:买棺材比买药便宜的多。这其实是一种漠视矿工生命的态度,这种态度将直接影响煤矿经营者对安全的认识程度,他们会心存侥幸,不愿主动增加安全投入。因此,山西省决定出台煤矿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的新规定,让矿主觉得买棺材不再比买药便宜。同时规定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据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新闻快评
让煤矿“死不起人”
此次山西省“祭”出重“典”,强制性提高死亡赔偿标准,根本目的就是扭转矿主淡漠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增加安全投入,减少事故的发生。业内人士称,“高额死亡赔偿”这种强制性经济手段,其效果将优于以往单纯的行政关停命令。
“只要出事,就要让矿主们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让煤矿‘死不起人’,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业主安全意识不强,过分追逐经济利益而不愿进行安全投入的问题。”一位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多年的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