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下午,继叫停30个违法开工建设项目之后,国家环保总局再次与已经投产的“电老虎”叫板,华电、大唐、华能、国电、中电投等11家大型电力集团和数十家电力公司(厂)上了环保总局的“黑名单”。
环保总局昨日通报了“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
制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布了46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要求加大对火电厂脱硫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据介绍,“十五”计划中,“两控区”共有137个火电厂脱硫项目,2005年年底前应全部完成。但目前,已建和在建的项目91个,仅占项目总数66.4%,尚有46个项目未启动,占33.6%。未启动项目数最多的省为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火电厂是中国排放大气污染物大户,2003年排放二氧化硫约1100万吨,占到了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50%以上。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到2020年,中国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将达到2100万吨以上。如果火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直接影响到中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火电厂脱硫项目完成与否也是“两控区”“十五”计划能否实现的关键。
“现距‘十五’计划完成期限仅剩一年时间,在目前酸雨污染严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的形势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火电脱硫项目的监管力度。”这位负责人称。
据记者了解,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将推动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督促“十五”计划中尚未动工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严格监督管理。同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污总量,对超总量指标排污的企业责其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限产限排。
“我们还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尽早组织实施控制和减排二氧化硫的经济政策。”该负责人说。
据悉,为控制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方便火电厂根据自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国家环保总局不久前“升级”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三个时段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重点火电脱硫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在2005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在2005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不能按期完成上述时间进度要求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所在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其新建、改建和扩建火电项目将暂停审批。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