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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金刚”三轮车让王先生伤了心。陈小宁摄 | 晚报讯
“里程表不跑、天窗打不开、供油不稳、容易熄火、轮圈磨损、车门漏雨,这些小毛病不断出现,现在连发动机都快转不动了。市民王先生购买“大力金刚”牌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不到一年,前后换了两辆车,没想到越换越闹心。
王先生去年4月份买了一辆河北仁丘市城东力帆三轮摩托车北方基地生产的“大力金刚”牌全封闭残疾人三轮摩托车。当时买来就小毛病不断,大毛病也有。经过多方协调,厂方答应更换一辆质量改进的新车。去年9月王先生拿到新换来的车,本以为可以省心了,可刚用了1周发现三轮车很难发动,爬坡很费劲,发动机1个月竟然用去了两大桶冷冻液。为此,王先生找厂家要求退货。而厂家却表示,发动机是别的厂商生产的,不退货。王先生困惑地问:这辆车使用到现在不到半年,仍在“三包”有效期内,如今就是买个几百块钱的手机都有一个“三包”服务,而买一辆车在遭遇质量问题时却不能行使退货权,真叫人不解。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信溢法律事务所的战丽娟律师,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残疾人三轮摩托车在国家“三包”范围之内,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厂家不能因零部件不是自己生产的就推卸责任,只要能够证明该摩托车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交涉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记者
陈小宁 实习生 李小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