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目前不是正式退役,而是丧失了国家队资格。因此,从其个人来看,丧失了进一步为国争光的机会,也失去了大部分“奥运冠军商业价值”,但前期积累的“明星价值”还可以发挥(取决于田亮自身和包装公司的维护和开发成本)。因为,“奥运冠军商业价值”实际是一种无形资产,其大小取决于市场选择――即商家和公众对此
的认可程度和点击度,其产权属性,在目前体制下,实际仍然归属于国家。如果田亮在未达到退役期限而提前出局,则损失不仅仅包括田亮本人,也是中国跳水运动的损失。
“冠军价值”面临产权私人化
在“奥运争光
”的进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体制――“专业体育体制”是造成目前态势的主要原因。“专业体育体制”既不同于市场经济前提下的职业体育,也不同于不以体育商业利益为目标的业余体育,它是一种体现国家意识,由国家投入,服务于特定国家任务的竞技体育体制。在职业体育制度下,只要田亮的竞技水平仍然能够保持,则其商业价值可以得到市场的维护,可惜,跳水项目目前还不是职业化运动。而田亮已经形成的“奥运冠军商业价值”是建立在专业体育这样的体制基础之上的,其商业价值也是产生于这个体制,并依赖于这个体制。
冠军商业价值时间短
“奥运冠军商业价值”的特点是:轰动性,时效性和公益性。奥运冠军身上所具备的精神特质,是娱乐明星所不具备的。但奥运冠军受奥运周期性影响很大,大多数冠军都是“过眼云烟”,比娱乐明星来,商业价值的有效开发周期很短。对“奥运冠军商业价值”这一无形资产的利用,主要体现在奥运会的前后短时期内,其实现载体主要是来自外界的短期巨额的广告、赞助和奖励(而不是个人的投资产出,如自拍的电影);主要是奥运冠军的精神和风采,公益性较强,受的限制也比较多。比如刘翔-白沙。
田亮面临“机会损失”
目前的态势造成的后果有二。第一种情况是,田亮能够重新回到国家队,继续获得体制保护和投入,在2008年的奥运周期内继续为国争光,并重新孕育“奥运商业价值”,为退役后的市场价值开发作铺垫;第二种情况,则是田亮完全摆脱目前体制约束和保护,放弃积累“奥运冠军价值”的机会,以自身商业价值开发为目标,走向市场,其成功与否好要看田亮个人和有关商家的运作。两者相比较,田亮面临的是一种“机会损失”。
田亮的例子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首先,他所从事的项目不是职业化项目,因此依靠竞技活动取得持续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只能投身于其他行业(娱乐业);其次,他不是在原体制内退役,而是中途出局。因此,其“奥运冠军商业价值”将大打折扣,田亮的商业价值将主要来自于其“明星价值”。田亮能否走好,更多的取决于他自身和关心认同他的公众。文/中国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