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7日电
解放日报报道,昨天上海市卫生局联合教委首次下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上海市招生体检操作常规试行》,新的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更注重规范化与人性化,凸现以人为本服务理念。
新管理办法对原有工作流程作出重大改变,首次明确体检工作由区域二级医院或常设体检站(法人)承担
;明确体检站内需设齐内科、外科、五官等15个科室,各招生体检点中,具招生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需占总人员50%以上。
新管理办法还明确:保护个人隐私,改变以往“受检者在裸体情况下进行”的规定,允许受检者穿短裤、女生加穿背心;历届考生与“三校生”均实行就近体检;此外,体检结论也将从“合格/不合格”的生硬规定转为“正常/不宜报考/医学建议”等人性化语言。
《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及家长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经学校向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如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两周内直接向市招生体检站申请复查,并由相关部门指定市级医疗机构复查,此结果将成为最终体检结论。
据悉,目前上海市每年约有28万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体检。(宋国梵顾泳)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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