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科研工作繁忙等原因,安徽省人大常委高明伦在19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职务。21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投票表决是否接受请辞。
59岁的高明伦目前是合肥工业大学微电子所所长、教授,还有国家集成电路IP标准工作组副组长等多项重要兼职。
2003年初,高明伦被选举为省人大代表,并当选为第十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作为一名人大常委有相当荣誉,也有相当的责任。”高明伦说:“我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和科研工作者,指导着12名博士生和50名硕士生的学业,还担任着繁重的技术管理工作,没有太多的时间投入到人大常委的工作中去。同时,对于人大常委要履行的职责来说,常委工作的绝大部分内容我是陌生的,尤其立法,是很严肃的事情,专业性很强,法律条文的对与错,将作为地方行政的依据,产生广泛的影响,对大多数立法内容,我既没有相关知识也没有相应经验,基本上不懂法律,难以发表负责任的意见和投下负责任的一票,从扬长避短的实际出发,所以向省人大提出请辞,希望有更多的精力把本职工作做好。”
高明伦表示,尽管请辞人大常委职务,但今后自己还会“履行一名省人大代表的职责”,因为,“反映群众的意见,行使监督权,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不仅可以做,而且应该做,这是责无旁贷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丁道荣介绍,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享有很高的荣誉也担负神圣职责。高明伦从实际出发,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请辞,我们认为这是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表现,是对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任的表现,对教学科研负责任的表现。
高明伦的辞职申请需要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记者何聪)
人大常委请辞 理由何在?
高明伦教授请辞安徽省人大常委,让人想到两个方面。
在党和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作为省级立法机构的组成人员,如果不懂法,确实很难开展工作,使自己处境尴尬。高明伦教授在自己研究的领域堪称专家,但是在立法领域,却感到力不从心。从实际出发,他选择了请辞。我想,选民会理解他的用心,也会支持他把主要的精力用到自己熟悉的领域,把人大常委的位置让给更适合做这项工作的人。
对每一个公民来说,法律不是天生就懂的,是需要后天学习的。人大代表也不例外。在民主和法制建设日益重要的今天,公民需要不断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人大代表更需要提高法律素质。立法机构的组成人员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相支撑,很难完成人民托付的神圣使命。
那么,如果立法机构组成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就不能当常委?也未必。法律草案往往由专家拟定,草案能否通过则要靠代表各方面的立法机构组成人员讨论、表决。专家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就无法构建法律框架。人大代表则不同,他们代表民意,对法律框架进行讨论、提出质疑、实行监督,最后使法律获得通过。不能要求一位人大常委对每一个法律都精通,更不能要求人大常委必须是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对法律草案“横挑鼻子竖挑眼”,全程参与法律的制订和监督,本身就是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职能,从一个方面体现了民主的精神,显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因此,如果仅仅以“不懂法律”为由而请辞人大常委职务,显然不够合理。
对于人大代表来说,是否懂法,究竟懂得多少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否代表自己的选民,能否准确传递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否通过自己的真诚努力把群众的意志变成法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说白了,群众信任不信任、满意不满意,才是衡量人大常委是否应该请辞的标准。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