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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省扬中市交通局局长王强华因涉嫌受贿,于2004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6月18日被扬中市检察院决定逮捕。经审查,2002年初至2004年5月间,王强华在负责公路、桥梁等工程招标、业务安排、工程款审核拨付、下属企业改制、人事安排等过程中,单独或
伙同其妻黄某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39次,计人民币114.3万元、美元2万元,合计价值人民币130.8万余元。
江苏交通部门又一局座落马?
2005年1月11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法庭上座无虚席,被告席上,曾经辉煌一时的原扬中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强华神情黯然。其一字一句让人警醒:我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我之所以交代自己的全部问题,是想以此来洗涤自己的罪行,使精神上少一些负担,内心多一点安慰。
被“钱途”绊倒 的交通局长
2005年1月11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原扬中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强华特大受贿案在这里开庭审理。庄严的法庭上座无虚席,被告席上,曾经辉煌一时的王强华神情黯然。此时,他的发言没有像往常一样迎来附和的掌声,却一字一句震撼着人们的心灵:我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我之所以交代自己的全部问题,是想以此来洗涤自己的罪行,使精神上少一些负担,内心多一点安慰......
王强华其人
王强华1951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扬中市一个贫苦农民家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排行老大的王强华打小就很懂事,他一方面帮助父母料理家务,挑起照顾弟妹的重任,另一方面发奋读书,向往日后能够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由于好学上进,1974年王强华被推荐到上海铁道学院(现为同济大学)工程系主修铁道工程专业。1977年被分配到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工作。期间,他对自身要求严格,每天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十分敬业,也因此很快由普通的技术员晋升为第一工程段段长兼党委书记,并且十分荣幸的受到了铁道部部长的亲切接见。
1991年适逢扬中长江大桥筹建,王强华怀着报效家乡建设的美好愿望回到扬中,担任大桥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监理科代科长。其间,他充分展示了一个资深道路交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实力,为扬中长江大桥的顺利建成通车立下了汗马功劳。大桥建成后,王强华被调至扬中市交通局工作,先后被任命为工程管理处副主任、总工程师。2001年4月任扬中市交通局副局长,6个月后,又被任命为扬中市交通局局长。2002年4月,因业绩突出,被镇江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伴随着职务的升迁,王强华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多。这时候的他与家人挤在一间只有二三十平方米的宿舍里,衣着简朴,出入也都是骑自行车。再看看周围一些人,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名牌服装,吃的是山珍海味,坐的是高档轿车。自己付出不少,可得到的却仅仅是“三等功”之类的精神慰籍。王强华心里开始失衡了。
王强华其贪
随着手中权力的不断增大,交通局渐渐成了王强华的一言堂,经营决策及内部的人事安排都是王强华一个人说了算,资金方面也没人敢过问,身边整日有一班人众星捧月般地围着他转,求他办事的人更是络绎不绝。王强华开始飘飘然起来。一些人为了个人私利,便在逢年过节时给王强华送去红包和礼品,每次他都心安理得的笑纳。
据王强华交待并查证属实,2002年初至2004年5月间,王强华先后39次收受十余人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贿赂的财物,计人民币114.3万元、美元2万元。其中一次性收受贿赂30万元的就有两次。
总结起来,王强华的“揽财之术”主要有三招:
其一、安排工程项目,从中赚取“中介费”
近几年,扬中把市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各种重大工程项目层出不穷。交通系统更是如此:长江二桥、环江堤顶公路、三栏公路改造、扬中大道绿化工程等等。这些项目令众多工程公司趋之若鹜,在参与竞标的同时,个别公司派出“高手”使出浑身解数进行所谓的“攻关”。身为交通局长的王强华自然成了他们猎获的目标。王强华不会抽烟不爱喝酒,于是大多数行贿者都直截了当的给他送上现金,少则几千,多则数万。而在他们中技高一筹者当数冷某。
冷某,金坛市某工程处项目经理。为了能在环江堤顶公路项目中揽得部分工程,他出手极为阔绰。2003年,在王强华突发心脏病住院期间,冷某慷慨解囊送上30万元人民币给王强华“补补身子”。这一“妙招”让躺在病床上情绪十分低落的王强华甚为感动。王强华出院后,冷某如愿以偿的在堤顶公路上分得一杯羹。
为承接工程、顺利拿到工程款项,给王强华送钱的人络绎不绝:2003年3月至2004年5月,某集团公司项目部经理高某给王强华送去人民币7万元,美元1万元;2003年1月,沈阳某工程建设集团经理王某给王强华送去美元1万元;2003年春节至3月,金坛市某工程处主任张某给王送去人民币6万元;金坛市某工程处项目经理荆某给王送去人民币3万元……这些钱王强华要么留作私房钱,要么交给妻子存入银行。案发后从他家搜出的存折就达38张。
其二、插手企业改制,大肆收受“感谢费”
缪某,扬中市交通局下属某工程公司经理。2003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强华打来电话,劈口向缪某借几万块钱急用。缪不敢怠慢,很快筹集了8万元现金呈上。缪某心知肚明,这8万元现金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在后来的审讯中,王强华也承认,当时所言只是句客套话,“我是以借为名,不然太露了。”“缪某当经理是我一手提拔的,无论是在改制过程中,还是在工程业务上,我都给了他过多的关心和帮助,理所当然有所回报。”
的确,王强华在主持交通局工作期间,曾帮过缪某很多忙。交通局下属某工程公司与镇江某工程公司合并,缪某为当上合并后的经理,请王强华帮忙。在王强华的极力推荐下,缪某顺利的当上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权在握,缪又觉得自己手下两名副总经理“不听话”,王强华便运用“组织手段”将两人调离该公司,使缪某在公司更加随心所欲。成为公司总经理只是缪某计划的第一步,不久,他提出私人买断公司的想法,这又得到了王强华的全力支持,在交通局大大小小的会议上,王强华多次旁敲侧击支持缪某买断公司。缪某一时凑不齐全部资金,王强华又替他多方筹措。正是因为王强华的大力支持,帮助缪某揽得了数千万的工程。
受人之恩,金钱相报。作为感谢费,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间,缪某共向王强华贿赂人民币20.1万元。
其三、利用人事调整,借机接受“培养费”
作为本单位“一把手”,王强华对人事调整常常是一言九鼎。交通局人事科由于工作需要决定对外公开招收一名应届毕业本科生。扬中市某厂厂长得到该消息后,想到自己的女儿刚刚毕业,如能到交通局工作,那是再理想不过了。可他的女儿只有大专文凭,学历上不符合要求。正在他苦恼之际,想到自己与王强华的妻子黄某关系较熟,于是多次找上门来,请她从中帮助撮合,并送上3万元现金让她转交给王强华。由于黄某也曾受到过该厂长关照,作为回报,她经常向王强华吹枕边风,并将收受的3万元现金说成5万元,以提高震撼力。事后,王强华找到主管人事的负责人,向他提起了该厂长女儿的名字,并叫他尽快“考察”一下。不久,该厂长女儿如愿以偿地进了交通局。
闵某原是扬中市交通局下属某管理处会计,工作非常出色,但由于种种原因,闵某始终得不到提拔。为了能让领导“瞄”上自己,闵某开始不失时机的给王强华送上一些烟酒礼品。这一招果然奏效,从此王强华不但注意上了他,甚至还对他产生了好感。在局召开的大小会议上,王强华常常把闵某挂在嘴边,称他是“复合型人才、跨世纪干部”。2002年,闵某在王强华的悉心“关照”下,顺利登上了倾心多年的该管理处主任宝座。为了报答王强华的知遇之恩,2003年4月,闵某呈上5千元现金;2003年11月,送上1万元“培养费”;2004年春节前,闵某又走“夫人路线”,让其妻在王强华妻子黄某面前自认“干女儿”,后以“干妈”喜好麻将名义送上5千元“麻将基金”。由于闵某常常“孝敬”王强华,王强华自然也对他更加偏爱。落网后的王强华在闵某的问题上,是这样为自己狡辩的:我只是相中了一匹千里马,如何驰骋全是靠他自己的本事……
王强华其色
提到色就不得不说起王强华身边那个姓王的女子。王某,镇江市丹徒区人,结识王强华前在一家洗头房谋生。年纪轻轻的她,在风月场上已很“老道”且懂得“体贴”男人。2000年王强华任扬中市交通局副局长时,有一次和朋友吃饭后,随一工程承包人去洗头房“潇洒”,结识了年轻貌美的王某。两人“一见倾心”,从此便纠缠到了一起。
王强华遇到“红颜知己”,甚至有点相逢恨晚。但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强华在王某的暂住地,看见她与另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王强华醋意大发,转身就走。王某连连解释,但仍无济于事。无奈之下,王某只得找来刀片,当场割腕自杀,以表真心,还声泪俱下的表示“忏悔”。此情此景,王强华怜香惜玉之情油然而生,两人又重归于好,缠绵到了一起。
在与王强华相好的四年时间里,王某从这位交通局局长身上确实捞到了不少“油水”。2003年6月,王某提出要合伙买房子,钱各出一半。王强华的钱很快到位,可王某却迟迟拿不出钱来。王强华索性一次性支付了15万元,把房子买了下来,并且登记的是王某的名字。2004年“五一”节期间,王某“借”王强华的信用卡去买衣服,并声称最多花2千元。王强华为献殷情称卡是公家的,尽管花不要紧,结果她一次性就刷卡消费掉9千余元。
王强华其妻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有一个奉献着的女人,而一个腐败男人的背后也常常伴随着一个贪婪的女人。王强华的妻子黄某就像他的第三只手,大多数受贿都要经过黄某的验收。可以说王强华的堕落有她的一半“功劳”。
2004年1月,扬中市某工程公司总经理周某听说王强华的女儿要买汽车,他决定抓住这个“孝敬”王强华的绝好机会。几天后,他打电话约王强华的妻子黄某出来,在自己车上塞给了黄一个存折。黄什么也没说,欣然收下。回到家中打开一看,王强华夫妇顿时一愣:这么多钱!整整30万。据王后来交待,他也不敢相信周某会送这么多钱给他,当时真有点不知所措,甚至提出要将这些钱如数退还给周某。还是后来他妻子的一番话让他吃了颗定心丸:“不要紧,这是周某私人的钱,又不是路桥公司集体的钱,我们先用着,还不还以后再说吧。”为了给王强华撑腰壮胆,黄某还安慰说:“不要害怕,这些钱前前后后没有你的事,是我拿的,也是我用的,不管到什么时候,你反正讲不晓得。”黄某的贪婪可见一斑。
王强华的这个贪内助名气越来越大。一些迎合拍马、行贿送礼的人都知道,要找王强华办事,找黄某就行。所以很多人送钱,一般都直接交到黄某手里,而她总是狮子大开口--来者不拒。如果说王强华的贪欲打开始还有所收敛的话,无奈贪内助常常先斩后奏。时间久了,次数多了,王强华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
有趣的是,王强华的妻子不仅贪婪,而且在经济上对王强华非常苛刻,只要由她经手的钱一律存入家庭储蓄,王强华不得动用。无奈之下,王强华背着妻子设了一个小金库。至案发时,王的小金库中已存有30余万元,对此,其妻黄某一无所知。
“国家的钱不能拿,集体的钱不能拿,但是个人的钱可以拿。”这句话从一个受过高等教育领导干部王强华口中说出来,那么在他身上出现腐败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强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被告人王强华的受贿款人民币114.3万元、美元2万元予以没收。
记者 曹玉斌 实习生杨梦奎 通讯员 江成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