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位市民在十天前丢失了一部小灵通,但盗窃者却卖给手机店,被手机店卖出。昨天,当失主要讨回自己的手机时,对方竟称,拿200块钱来才能归还手机。
据市民范先生介绍,十天前,他在馆陶路办事时,不小心将价值500元的小灵通手机丢失。一连几天,范先生都拨
打丢失的电话,但却一直无法接通。范先生便到电信部门办理了保号手续,并更改了密码。昨天,范先生试着再拨打自己的小灵通手机时,竟然通了。对方是一个操东北口音的男青年,他告诉范先生,想要手机可以,拿200元钱来。
记者也试着拨打该部小灵通的电话号码,接手机的是一名姓李的青年,他告诉记者,自己是花50元钱在一家二手手机店里买的电话。目前,他已朝里面充了两次钱,又买了一部充电器。失主想要的话,自己也可以给他,只要拿200元钱就行了。
据山东康辉律师事务所徐健律师介绍,因手机店不是善意取得的手机,且手机店卖给对方的手机价格,肯定是一个很低的价格,价值不对等,双方买卖不合法。手机店应该将手机返还失主,并有权向销赃者追回已付的款项。另外,被盗的手机所有权与主人分离,可以通过公安部门来追回手机。(记者王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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