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中心城市周边地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被征用集体土地逐年递增。同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也大幅上升,有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规定的滞后是引发矛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基于此,12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
生活日报1月21日报道(记者雍坚
) 在今晚举行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主席团会议上,有两件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被定为大会议案。德州代表团王文路、魏敏等12人联名提交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议案》是其中之一。
该议案称,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中心城市周边地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被征用集体土地逐年递增。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大幅上升,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有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规定的滞后是引发矛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专门政策。由于各地拆迁主管部门不一(有的在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有的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补偿安置方式不一,造成政出多门,标准不一,有的县市甚至出现同一拆迁范围内有若干个补偿标准,有的县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过低,引发了很多纠纷和矛盾。
此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还暴露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地方未严格按政策执行宅基地面积政策、村民一户一宅的政策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滞后,国土资源部门只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对其所建房屋确权。由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拆迁采掘、停征、强迁等工作也没有相关规定,一旦拆迁遇阻,无法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
鉴于此,议案提出,全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亟待制定出台,以加强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管理办法应明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体和拆迁程序。补偿安置方式具体可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实行拆建安置方案,二是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管理办法还应体现对集体土地的加强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加强农村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
在该议案正文之后,还附有《山东省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草案)》,内有条款23条。据该议案的起草人之一王文路代表介绍,为了起草这件议案和附件,他和另一位省人大代表魏敏早在一年前就开始了各项调研活动。
编辑 张伟明